1.根据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
2.根据学校长远规划及学校现状,制定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指导有关二级学院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教育长远规划。
3.制定研究生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宣传,组织招生录取工作。
4.审核各专业培养方案,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5.统筹研究生公共学位课程的教学与管理工作。
6.制定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指导二级学院做好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培训和考核工作。
7.开展研究生学位审查和授予工作,检查和评估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
8.组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的申报工作。
9.制定研究生奖惩办法,指导二级学院做好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与发放工作。
10.指导二级学院做好研究生生活、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德育工作。
11.做好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
12.做好研究生就业指导和研究生会管理工作。
13.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