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济宁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为做好我校2023年学位授予工作,现将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论文答辩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修完各专业开设的所有研究生课程(含公共学位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英语和专业课)并且考试合格;
2.通过国家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3.已经交纳学位论文阶段培养费(第二阶段学费17000元);
4.按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学位论文。
二、学位申请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2.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3.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研究生须以第一作者(济宁医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在统计源学术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且文章已经正式见刊。
三、审核资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应在2023年3月25日之前由学院统一组织向研究生处报送以下审核资料,审核不合格及逾期未提交者不能参加答辩: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简况表》3份;
2.《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2份;
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培养计划》2份;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开题报告书》2份;
5.按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电子版);
6.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及扫描件(包括杂志封面、目录及正文所在页),要求各学院审核原件并留存,提交学术论文的扫描件的电子版;
7.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专业英语试卷和成绩报告单;
8.《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
拟申请答辩的同等学力人员请尽快与学院研究生管理老师联系,由学院确认后将申请答辩人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名单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