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我校2021年度省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需从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中推荐;
二、各学院分配推荐名额:
学院 | 优秀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临床医学院 | 2 | 2 |
精神卫生学院 | 1 | 1 |
三、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1级新生)。
四、评选程序
(一)年级推选:各奖项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年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二)学院推荐:学院对各年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到学校,推荐前要在学院内公示三天,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三)学校评审:研究生处对各学院推荐名单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经学校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各学院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相关奖项登记表和学院审核的支撑材料清单目录(课题/论文/奖励等)。上述纸质版材料(含支撑材料清单目录)签字盖章后,同电子版一起于3月18日(本周五)中午12:00之前报送研究生处。
联系人:刘航 联系电话:3616166
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处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