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关于2020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22-07-14

各学院: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为规范我校研究生教育,确保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2020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内容

研究生填写《济宁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见附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五条的要求,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

考核研究生在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和行为表现。

2.专业学习、专业实践

考核研究生的学习态度和学风表现,各门课程的学习成绩及其在临床实践、教学实践等方面的表现。

3.科研实践

考核研究生在论文选题、参加学术活动和科研实践工作中,展示出的自学能力、综述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身心状况

考核研究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考查其能否从事论文阶段的研究工作。

二、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1.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以专业方向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该专业方向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组成,也可邀请校内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按照中期考核内容,对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

2.研究生必须做出自我总结,并向考核小组汇报。

3.导师要和研究生进行认真谈话,并对研究生的全面发展写出评语,提出具体意见。

4.各考核小组对研究生逐个进行评议,对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根据考核情况,提出考核筛选意见,并报研究生处。

三、中期进展报告时间及安排

研究生于715-830日进行论文中期进展报告,请各学院将中期进展报告时间安排报研究生处。

1.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中期考核可采用网络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研究生以PPT和讲述方式,汇报其课题进展情况。中期进展报告应说明学位论文的理论分析、设计方案、已有进展、初步结论、遇到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中期进展报告考核小组成员由各专业组长确定,成员由3-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考核组对研究生中期报告进行考核,就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进行评审,对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研究方向提出指导性建议。

四、考核结果处理

考核小组应根据研究生的实际情况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定中期考核成绩。各项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一)优秀

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献身的精神;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异,实践能力突出。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非学位课单科成绩在70分以上,所有课程无补考现象,并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期刊公开发表一篇及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考核为优秀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30%。在符合以上各项条件的前提下,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或SCI论文者优先评为优秀;同等条件下,则以学位课程平均成绩排序确定。

(二)合格

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献身的精神;身体健康,所有课程成绩均能达到考核要求,有一定的临床实践和科研能力,通过学位论文开题。

(三)不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1.政治思想表现不合格者;

2.学习成绩较差,有两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经重修后仍不合格者;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未获通过,明显缺乏临床和科研能力者;

4.犯有严重错误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纪律,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5.导师或考核小组根据综合考核,认为不宜继续培养者;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差,不能继续从事论文阶段的研究工作者;

7.对于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参加中期考核者。

五、中期分流

1.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可按培养计划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研究生评优、就业的重要依据;

2.考核结果为合格者,可继续执行培养计划;

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培养单位应对其提出警告,限期再次考核合格后,可视为通过。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按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或严重违纪者,按国家法律处理或给予校纪处分。

六、其他要求

优秀、合格、不合格者名单由考核小组提出,经考核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证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顺利按期完成。

  

附件:济宁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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