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细则

来源: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9-06-28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和主要内容,而做好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又是完成学位论文的前提和基础。为切实保证我校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位论文的选题

选题是作好学位论文的关键,论文题目选择是否适当,直接关系到论文工作的进展和质量。选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题的原则

1.目的性。科学研究是一项目的性极强的活动,课题的选择必须有明确的目的性。

2.科学性。所选课题必须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和事实基础,注重科学价值。

3.创新性。课题研究的目的是认识前人还没有认识或没有充分认识的规律,要求研究的课题要有一定程度的独创性和新颖性。

4.可行性。在选题时一定要充分考虑课题研究的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选择适当的研究内容、深度和水平,以达到学位论文的要求,并能够研究成功。

5.时效性。在选题时应关注科学研究成果的时效性,不做别人已做过的课题或平行性的雷同课题。

6.持续性。研究生在选题时应注意所选课题与所在课题小组的前一课题或相关课题衔接的问题,以保持该研究小组的方向和特色。

7.结合性。注重将研究生的兴趣、研究思路与导师的思路、观点和学说结合起来。

8.专业性。研究生在选题时或导师为研究生定题时要注意研究生以往所学专业和目前所从事专业的异同点,既要符合研究生学位管理上的要求,又能满足导师和研究生的各种需求。

(二)选题的要求

1.选题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考虑本学科的发展和实际应用相结合。

2.选题要有科学性和一定的临床应用价值。

3.选题应依据导师的研究方向,结合研究生在某方面的特长和兴趣,鼓励由研究生自己拟出论文题目或导师和研究生分别拟题,共同商榷。但均需结合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充分调研。

4.硕士研究生所选课题可以是病例分析报告或文献综述,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

5.选题应注意突出关键的技术创新点。

6.在选题前应广泛阅读文献,搜集资料,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和新成就。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着重查阅相关文献,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0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3,近三年文献不少于1/3),并写出文献综述(硕士研究生文献综述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经导师审定的文献综述应于开题前交于各培养单位。

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学位论文的前提和基础,是培养研究生独立研究能力、保证论文质量的有力措施。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导师组和研究生本人必须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高标准、严要求,严格遵循本规定完成开题报告,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一)开题报告的时间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最迟不得晚于第三学期末。

(二)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

1.选题的科学依据。应着重说明本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及开展此课题研究的设想。

2.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3.课题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4.年度研究计划及经费预算。

5.预期研究成果。

(三)开题报告的组织

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由所在科室组织完成。各培养单位负责对开题报告的评审进行监督,研究生处将根据各培养单位开题报告安排情况对开题报告评审会进行监督和抽查。

(四)开题报告的评审

  1.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在大量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精心完成开题报告。

2.评审程序要求:

1)开题报告评审小组专家组成:对于硕士研究生,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应由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不得少于2人。设组长1人,导师不能担任组长。评审小组就选题的研究方向、科学依据、目的意义、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科研条件等作出评语,给出通过或暂不通过或重新开题的结论。

2)凡未通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应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认真调研,充分准备,在1-2个月内补做开题报告。

3.开题报告通过后,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或建议,研究生将《济宁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书》(1份)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备案,各单位年终将本单位研究生开题情况汇总报研究生处。

4.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一般不再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由研究生写出书面报告,经导师签署意见后,在1-2个月内补做开题报告。

5.未履行开题报告程序而自行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研究生处将不接受其学位申请。

(五)开题报告会的程序

1.由评审小组组长宣布开题报告会开始,介绍小组成员。

2.由导师介绍研究生的情况:研究生在思想政治、遵纪守法及道德品质方面的表现;研究生的学习成绩、学习态度以及参与科研等方面的情况。

3.研究生做论文开题报告,要求简明扼要,抓住重点。

4.评审小组成员及导师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从各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5.研究生及无关人员退出会场,由评审小组成员对研究生开题报告进行严格审核。对选题恰当、具有一定水平、切实可行的课题批准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对于课题存在问题、需要继续改进者给予暂不通过的决定;对课题水平不符合要求及存在重大缺陷者给予重新开题的决定。

6.研究生入场,评审小组组长宣布评审意见和是否被批准进入学位论文工作的决定。

7.宣布开题报告会结束。

三、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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