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促进我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将开展 2019 年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
1.申请条件
课题申请者应在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雄厚的理论研究实力,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创造研究条件的能力,所在单位应是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课题研究队伍应尽可能实行一线教育管理者、专家学者、研究生导师及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的有机结合。
2.申请办法
申请者可结合指南,选择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和基础性问题,自拟题目进行研究。所有申请课题应归入指南相应编号类别。申请者按照附件要求填报课题申请书,阐明承担的研究内容、方案、队伍组织和预期的成果。
3.课题研究时间
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起止时间 2019年5月1日—2021年4月30日。
4.课题申报数量
学校对各单位申报项目不限名额,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择优申报,超过(含)2项的要排序上报。
二、材料报送与评审
1.5月7日下午5:00之前各单位将研究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匿名申报书一式5份,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办公楼309室),逾期不予受理。
2.5月15日前,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推荐申报医学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
三、网上申报
被确定推荐申报课题的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医药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填报有关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 2019年5月,具体填报要求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
研究生处学位与培养科
潘兴丽 电话:0537-3616122 邮箱:78247320@qq.com
研究生处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