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导师:
2019年2月22日,教育部公布了《教育部2019年工作要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列入今年工作重点。2月27日教育部发文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露头即查、一查到底、有责必究、绝不姑息,实现“零容忍”。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2019年我省将加大对学位论文抽查的范围和力度。
根据学校2019年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目前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进入了最后阶段,为做好本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双盲送审和实名评阅)工作,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要指导和督促研究生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对送审的学位论文审核后填写《济宁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导师审查意见表》(附件1),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杜绝论文抽检不合格现象和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二、各二级学院和医院作为研究生培养主体,要做严、做实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工作。严格学位论文开题、论文撰写、盲审及答辩等过程管理环节,严禁走过场;进一步落实质量监控各项工作举措,对学位论文格式和内容加大审核力度,督促修改,严控送审论文质量。
三、学校研究生处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在学院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中将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及抽检结果与其招生指标挂钩;学校将对抽检“存在问题”论文的导师取消下一年度招生资格,对相关学院进行质量约谈。
研究生处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