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5-10-09

 

各部门、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15年普通高校奖助学金经费做好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鲁学助(2015)35号、《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济医院字〔2014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的2013级、2014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申请条件

参照《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四、材料提交

各培养单位提交的材料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双面打印)12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11份;《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情况一览表》12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1份,评审报告要反映管理办法、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等情况,同时报送论文、获奖等支撑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于规定时间内发送至nishoujian@126.com

五、注意事项

1、各培养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推荐候选人;

2、各培养单位依据研究生的第一学期考试成绩、出科考核成绩、科研能力、社会活动及获奖情况确定候选人;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申请理由”应涵括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临床实践与转科表现、科研和创新实践成果及社会活动等方面内容。

六、时间安排

1108,下发相关通知;

21015下午4:30前,各培养单位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至研究生处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太白湖校区教学楼J629);

4101618日,研究生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获奖名单,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研究生处

                                   201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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