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济宁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2012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毕业前要统一进行临床综合能力考核,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严格管理
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工作由学校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各培养单位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其研究生管理部门具体协助实施。各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具体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任务,明确责任,严格管理,保证考核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高质量完成。
二、考核组织形式
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由学校成立专家考核小组,各专业考核小组由5~7位具有临床医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2名临床医学硕士生导师和1名校外专家。
三、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的具体要求
(一)考核对象
2012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临床技能与临床思维能力。主要考核研究生是否具备规范的临床操作和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的能力。
1.临床技能考核:
(1)病史、体格检查及病例分析:由研究生随机抽取病例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及病例分析,然后接受考核专家质疑,考核专家根据考核情况评分。
(2)基本技能操作:由研究生随机抽取考核项目,利用各培养单位技能培训中心模拟器进行实际操作,考核专家根据研究生实际操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2.临床思维能力考核
(1)临床思维能力考核以病例答辩方式进行。
(2)研究生结合上述病例,提出鉴别诊断的依据、治疗原则以及预后分析判断等。考核专家应注意了解研究生对本学科常见病、多发病的有关基础知识和临床诊疗知识的掌握程度,注意考察其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提问时间不少于25分钟。
四、考核成绩认定
临床综合能力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各项成绩均以60分为合格。具体评分细则见《济宁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综合能力考核表》。考核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可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五、时间安排
(一)考核资格审核:申请人于4月6-10日,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济宁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综合能力考核申请表》,经培养单位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临床综合能力考核。
(二)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定于
(三)提交材料
考核结束后,各培养单位将专家签字后的考核成绩表于5月8日交研究生处。
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