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4-09-16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济宁医学院2015年面向全国招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

2015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预计招生规模60名(含推免生),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名额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必须为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普通本科全日制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并且201591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专业学位各专业不接收跨专业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士)的考生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士)的考生报考。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请查看我校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招生简章。

四、报名办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201410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20141110日至1114日。

地点: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现场确认,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入学考试

  (一)20141215-201412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时间:20141227日至1228日。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西医综合为全国统考科目,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地点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

  (三)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采取差额复试。

  2.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试、临床技能测试等。

3.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四)录取

1.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检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学费

据国家有关规定,济宁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国家规定交学费,学校按照国家规定设立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原则上不增加考生经济负担。学校还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七、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违规或作弊的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公告,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2.考试科目详见 “济宁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3.为方便考生报考,我校研招办为考生免费提供招生简章,有需要者请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4.本简章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九、相关信息

  单位代码:10443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荷花路16

网址:http://grad.jnmc.edu.cn   邮编:272067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邮箱:yjsc0537@163.com

咨询电话:0537-3616166          联系人:高老师

 

 

济宁医学院2015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

研究方向

拟招人数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备注

临床医学1051

共计60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306西医综合

--

 

 

001临床学院

11

 

105101 内科学

01心血管病

3(推免1人)

复试:内科学

 

02内分泌与代谢病

3

03肾脏病

1

04消化系病

1

105109 外科学

01小儿外科

1

复试:外科学

 

02骨外科

1

03泌尿外科

1

002精神卫生学院

5

 

105105 精神病
与精神卫生学

01临床精神病学

2

复试:精神病学

02司法精神病学

1

03临床心理学

2

003法医学与医学检验学院

1

 

105128 临床病理学

01法医病理学

1

复试:病理学

004医学影像系

1

 

1051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01影像医学

1

复试:医学影像学

005附属医院

23

 

 

105101 内科学

01消化系病

1

复试:内科学

 

02心血管病

3

03内分泌与代谢病

3

04肾脏病

2

05呼吸系病

1

06血液系统疾病

1

105109 外科学

01骨外科

2(含推免1人)

复试:外科学

 

02普外科

2

03泌尿外科

1

04心胸外科

1

05神经外科

1

105104神经病学

01神经肌肉疾病及老年变性           疾病                 

1

复试:神经病学

02脑血管病、癫痫的基础及临床研究

1

03神经病学

1

1051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01影像医学

1

复试:医学影像学

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01临床心理学

1

试:精神病学

006附属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14          

 

105101 内科学

01呼吸系病

3

复试:内科学

02心血管病

1

03风湿免疫病

1

105109 外科学

01神经外科

1

复试:外科学

02普外科

2

03骨外科

2

04泌尿外科

2

105104神经病学

01神经病学

2

复试:神经病学

007附属第二医院

5

 

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01临床精神病学

5(含推免1人)

复试:精神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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