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单位:
山东大学医学院论文本学期论文答辩的截止时间为5月20日,因学校尚未正式下达本学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正式通知,为保证答辩工作的按时完成,医学院预备通知如下(学校通知公布后,学院会将需要特别说明的地方及时通知大家,请密切关注后续通知):
请各临床医院研究生秘书认真阅读《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新) 及《关于做好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补充规定 》并传达至各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单位遵照上述规定安排论文答辩相关事宜,具体要求如下:
一.答辩材料
本学期已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统招硕士学位申请者,可下载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有关材料(见下),表格的格式和大小不得改变。所有答辩材料一律用碳素钢笔填写或打印,字迹务必工整、清晰。需导师、学生和答辩委员会签名之处务必用碳素笔由本人亲自填写。论文答辩表决票需与导师所在医院教育处或教学部门联系领取,(请各单位秘书于5月3日后到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领取)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有关材料
二. 学位论文的写作
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参照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管理”栏目中的《山东大学学位论文规范》。
三.论文的评阅与答辩
1. 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文件: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按《 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工作细则 》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
2. 统招研究生:
答辩前聘请与论文有关的学科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具有副教授、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至少二人;硕士评阅人中至少有一名校外专家(指非山大的临床医院或教学医院)。
评阅人对论文写出详细的论文评语,填写《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评阅人应对论文可否提交答辩和是否达到申请学位相应的学术水平提出意见,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应占半数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参加。
3. 注意:
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评阅人可兼作论文答辩委员成员。外单位专家指非山大编制人员和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人员。答辩委员中本医院(临床)、本教研室(基础)人员不得超过 2 人。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答辩记录,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
在论文答辩之前,由各教学医院分管研究生秘书负责审核每位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审批书》,并加盖医院教育处的公章。
四、报送材料
本学期答辩截止日期为5月20日,研究生答辩后将材料交各研究生秘书。5月24日前由各培养单位秘书将材料汇总报送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分时段集中报送,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①学位审批书2份/人(审批书内的照片务必加盖各临床医院教育处的公章);
②《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每人1份);
③学位论文的提交:普通装订本:硕士学位论文2本/人,每人的论文不必分开请认真检查论文中的《原创性声明》和《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权的声明》是否已签字,不能代签。
④统招研究生需报送:加盖各医院教育处公章的《山东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审批表》打印稿一式四份;
⑤必须由指导教师签字的、正反双面打印的《硕士简况表》一份(请按学号顺序排列);
⑥由各单位研究生秘书汇总并加盖公章的《授学位人员表决票》的打印稿及相应电子版;
⑦制作学位证书所需个人照片:硕士研究生每人交2寸1张。(统一信息采集照片)
⑧科学学位研究生答辩申请书1份/人(学院盖章后返回);
注意:学位有涉密要求的研究生请于2013年5月20日前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涉密申请(无统一格式请详细写明涉密理由需导师签署意见)
2、涉密申请表一式四份
因涉密论文要进行专家讨论不能按时提交者将不予受理。
研究生处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