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关于做好
留学生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随着我校国际化办学水平和能力的提高,为适应留学生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我校将从2012年起开始招收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留学生研究生。为做好我校留学生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保证留学生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外国留学生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教育方针,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教书育人,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研究生教育、管理过程中的特点、规律及学位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工作条例,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具有博士学位且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且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有丰富的临床教学经验,能够熟练使用英语授课,并具有指导留学生硕士研究生进行科研、临床实践和撰写英文硕士论文的能力。
4.有一定的科研经验,近三年主持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主编学术专著、规划教材1部。
5.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协作。能够独立处理疑难疾病,能够规范指导下级医生开展临床工作。近三年无责任事故,并且同行专家及患者对其诊疗技能和职业道德评价较高。
6、原则上应有国外留学或科研工作经历。
二、遴选学科
内科学、外科学和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三、遴选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
2.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审核(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4.公示。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申请者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示。
5.公布。通过公示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由学校发文公布。
四、遴选单位及新增导师名额分配(见附件2)
本次遴选工作由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联系人:潘兴丽;电话:13675370528;E-mail:78247320@qq.com。
附件内容包括:
附件2:遴选单位及新增导师名额分配表
附件3:济宁医学院留学生导师遴选个人需提交材料清单
附件4:济宁医学院留学生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
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处
二〇一二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