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关于做好留学生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2-12-10

 

 

济宁医学院关于做好

 

留学生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随着我校国际化办学水平和能力的提高,为适应留学生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我校将从2012年起开始招收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留学生研究生。为做好我校留学生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保证留学生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外国留学生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教育方针,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教书育人,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研究生教育、管理过程中的特点、规律及学位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工作条例,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具有博士学位且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且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有丰富的临床教学经验,能够熟练使用英语授课,并具有指导留学生硕士研究生进行科研、临床实践和撰写英文硕士论文的能力。

4.有一定的科研经验,近三年主持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主编学术专著、规划教材1部。

5.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协作。能够独立处理疑难疾病,能够规范指导下级医生开展临床工作。近三年无责任事故,并且同行专家及患者对其诊疗技能和职业道德评价较高。

6、原则上应有国外留学或科研工作经历。

二、遴选学科

内科学、外科学和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三、遴选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12101217)。符合导师资格遴选基本条件的人员,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济宁医学院留学生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审核的原始材料及其复印件。已经遴选为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者,只提交《济宁医学院外国留学生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不必再提交支撑材料。

2.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审核(12181221)。申请者所申报材料经所在院(系、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初审同意后,由所在院(系、部)汇总后填写《济宁医学院留学生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见附件4),并将申报材料于1221前报研究生处(所提交材料清单见附件3)。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12241231)。对所有申报材料经研究生处审核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并由会议投票表决是否同意通过申请者的留学生研究生导师资格。

4.公示。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申请者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示。

5.公布。通过公示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由学校发文公布。

四、遴选单位及新增导师名额分配(见附件2

本次遴选工作由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联系人:潘兴丽;电话:13675370528E-mail:782473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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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容包括:

附件1济宁医学院留学生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2:遴选单位及新增导师名额分配表

附件3:济宁医学院留学生导师遴选个人需提交材料清单

附件4:济宁医学院留学生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

 

 

 

 

 

 

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处

                                 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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