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及研究生:
为规范我校研究生教育,确保我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高广大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现将2010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内容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必须分别填写山东大学、新乡医学院和曲阜师范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筛选登记表(附件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五条的要求,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
考核硕士生在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和行为表现。
2.学习成绩、教学实践
考核研究生的学习态度和学风表现,各门课程的学习成绩及其在教学实践和担任社会工作等方面的表现。
3.科研能力
考核研究生在论文选题、参加学术活动和教学实践工作中,表现出来的自学能力、综述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身心状况
考核研究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考查其能否从事论文阶段的研究工作。
二、中期考核的实施办法
1.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以专业方向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该专业方向学科带头人、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组成,也可邀请校内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按照中期考核内容,对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
2.导师要和研究生进行认真谈话,并对研究生的全面发展写出评语,提出具体意见。
3.研究生必须做出自我总结,并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小组对研究生逐个进行评议。
4.各考核小组对硕士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根据考核情况,提出考核筛选意见,并报研究生处。
三、考核时间及分组安排
(一)2010级联合培养研究生中期考核定于2012年7月5-10日进行,
(二)
1.研究生以PPT幻灯片和讲述方式,汇报其课题进展情况。中期进展报告应说明课题的理论分析、实验方法、数据、设计方案、初步结论、遇到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中期进展报告考核小组成员由各专业组长确定,成员由3-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获得者组成。考核组对研究生中期报告进行考核,就课题的理论分析、实验方法、数据、结果的可靠性、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及初步结论的正确性等进行评审,对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的研究方向提出指导性建议。并就论文题目问题(中期检查以后不允许更改论文题目),如涵盖内容、工作量大小、其表现特色和着重点等问题审核、把关。
四、考核结果处理
考核小组应根据研究生的实际情况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定中期考核成绩。各项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献身的精神;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实践能力突出。学位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所有课程无补考现象,已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并以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必须为第二作者)已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考核为优秀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30%,在符合以上各项条件的前提下,已有学术论文在学校规定的核心刊物上发表者优先评为优秀;同等条件下,则以学位课程平均成绩排序确定。
合格: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献身的精神;身体健康,所有课程成绩均能达到考核要求,有一定的科研能力,通过学位论文开题。
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1、政治思想表现不合格者;
2、学习成绩差,一学期有二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经重修后仍不合格者;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未获通过,明显缺乏科研能力者;
4、犯有严重错误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纪律,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5、导师或考核小组根据综合考核,认为不宜继续培养者;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差,不能继续从事论文阶段的研究工作者;
7、对于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参加中期考核者。
五、中期分流
研究生中期考核后的分流流向:
1、考核成绩优秀和合格者,继续按培养计划攻读硕士学位,进入论文工作阶段;
2、考核不合格者,延长学习期限1年,延期学习期间,按自筹经费研究生对待;延长期内再次考核不合格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校长批准,终止学习;各科成绩均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入学前为应届本科生者参加当年本科生分配,其它人员退回原单位。触犯国家法律或严重违纪者,按国家法律处理或给予校纪处分。
优秀、合格、不合格者名单由考核小组提出,经考核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请各专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证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顺利按期完成。
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