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筛选办法(试行)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 , 决定对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 以下简称硕士生 )进行中期筛选,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中期筛选是在硕士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后 , 对其政治思想、课程学习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和评定。其目的是激励硕士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 ,使绝大多数硕士生毕业时能够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规定的要求 , 对少数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者尽早做出妥善安排。
二 组织和领导
硕士生的中期筛选工作 , 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进行。
(一)各培养单位应以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分党委或党总支书记为主 , 组成 5—7人的中期筛选领导小组 , 领导本单位的硕士生中期筛选工作。
(二)各培养单位按专业 ( 硕士生少的单位可按培养单位 ) 组成以导师为主的考核小组, 指定1人为组长。小组成员一般由副教授 ( 或相应技术职务 ) 以上3—5人组成 , 成员名单由本单位中期筛选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三)各培养单位中期筛选领导小组 ,要对各考核小组考核的结果进行审核 ,着重对优秀和不合格的硕士生逐个进行认真审核 ,慎重做出处理结论。
三 考核内容、方式和成绩评定
硕士生中期筛选要德、智、体全面考核 , 综合评定 , 严格标准 , 保证质量。
( 一 ) 考核内容及方式
1.政治思想考核:主要考核学生平时的政治学习 , 思想表现 ,道德品质和组织纪律性。考核小组应参照硕士生的 " 操行评定 " 、政治课学习成绩 , 听取导师和政治辅导员对每个学生政治思想表现情况的介绍 , 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2.业务学习考核: 以学科综合考试为主 , 并结合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完成情况、科研能力、专业外语水平等进行综合评定。
(1) 学科综合考试 : 考试范围应包括学位课程和专业选修主干课程, 要着重考核硕士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形式可采用笔试或口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试试卷(或纪录)由各培养单位留存备查。
专业外语水平考核, 由各专业考核小组负责安排。
(2) 科研能力的考核应结合论文开题报告、论文进展情况和科研成果等进行。
( 二 ) 考核成绩的评定
研究生考核情况记入《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筛选登记表》,由各单位留存备查。其中考核等级应综合硕士生的平时政治思想表现和中期筛选考核的情况 ,由考核小组对被考核者评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3 个等级。对于优秀、不合格两种情况的确定 ,一定要实事求是 ,要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有关材料 ( 包括考核成绩 ) 。
四 中期筛选的时间
第3学期末或第 4 学期初进行。中期筛选结束后 , 各培养单位将中期筛选的有关材料及时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五 中期筛选结果的处理
( 一 ) 对于思想品德好,成绩合格 , 具有一定科研能力 ,组织纪律性强, 身体健康者 ,可按培养计划进入撰写硕士论文阶段 , 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 二 ) 对于学习成绩较差 , 或明显表现出缺乏科研能力 ,中期筛选考核成绩不合格 , 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者应终止其学习 , 并视其具体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对其中已学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 , 考试成绩合格 , 并取得规定学分者 , 发给研究生结业证书 ;对未学完规定课程及未取得规定学分者(包括有两门学位课程不合格或一门学位课程不合格,经补考仍不合格的) , 按肄业或结业处理 , 发给研究生学习证明。
实行硕士生中期筛选制度,是保证和提高硕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 ,是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各培养单位一定要加强领导 ,既要坚持标准 ,严格要求,防止走过场 ,又要充分调动广大导师和硕士生的积极性 , 认真总结经验,以保证中期筛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二00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