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6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及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6-09-1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通知》(鲁学位〔2016〕6号),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6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及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16]4号)文件要求,我校2016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及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并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可在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下载)。

    二、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采取医院(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的办法进行。

(一)医院(学院)推荐。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推荐,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初评,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

(二)专家评审。研究生处聘请专家按照评审指标体系和规则,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

(三)公示。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

请将填写好的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本(申报书以Word格式报送,申报汇总表以Excel格式报送),于9月29日前报送研究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兴丽    电话:0537--3616122

                             

                                   研究生处

                               2016年9月18日

附件:

1.《关于申报2016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及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16]4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学位[20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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