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5-05-1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2015年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已经陆续展开,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建设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健全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体系,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15年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督导与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为严肃学位论文答辩纪律,规范答辩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加大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各个环节的监督力度,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确保本年度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分管研究生答辩工作的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检查小组,全面负责督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检查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二、检查形式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检查采取检查小组全程参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方式进行工作。检查小组对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答辩程序、学位论文格式及论文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与督导,检查结果作为各学科分委员会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研究生学位授予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各项工作和任务的落实,特别是2015届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答辩工作,严格按照《济宁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具体要求:

1.张贴海报:要求各培养单位答辩前认真做好研究生答辩的宣传工作,在学校和各培养单位广泛张贴海报,宣传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要求低年级研究生参加答辩会观摩学习,欢迎相关学科(专业)研究人员旁听答辩会。

2.材料报送: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于答辩前三天,将经过学位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各专业方向答辩组组长名单、答辩委员成员名单及答辩程序表报研究生处备案。

3.答辩现场:悬挂条幅(济宁医学院2015届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答辩会)、摆放台签、答辩程序表、毕业论文等。

4.留存影像资料:包括学生答辩、学生与答辩委员会成员合影、学生与导师合影。

5.总结报告:答辩结束后各培养单位及时对本年度的答辩材料进行整理、分析,对答辩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原因,积极进行整改,并写出书面总结,于本年度所有答辩工作结束一周后(2015年6月10日前),将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的总结报告(附电子版)报研究生处。

 

附:2015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一览表

 

 

                              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5年5月19日

 

学位工作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山东省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处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招生电话:0537-3616166邮箱:yjsc0537@163.com

申诉电话:0537-3616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