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2015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来源:研究生处发布时间:2014-09-16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2015年9月1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及学制请参阅《济宁医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 201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学校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所有复试工作必须在20141024日之前完成。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

    4. 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招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年。学校按照国家规定设立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原则上不增加考生经济负担。学校还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学习形式、就业等其他事项请参阅《济宁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济宁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7-3616166,邮箱:yjsc0537@163.com,联系人:高老师。

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处:0537-3616223,邮箱:yjsc0537@163.com

济宁医学院纪委、监察室:0537-3616012

济宁医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ad.jnmc.edu.cn

 

 

附件一:《济宁医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所在学院

105101

内科学

临床学院、相关附属医院

105109

外科学

临床学院、相关附属医院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精神卫生学院、相关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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